公告日期:2018-03-29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旗下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九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裕优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九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基金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九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条目和内容见附录。
2、上述九只基金在基金合同中增加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条款,即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次上述九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于2018年4月1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4、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上述九只基金的托管人协商一致,上述九只基金的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也进行相应修订。
5、本次在上述九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将在上述九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投资者可访问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
25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一、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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