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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02
关于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适应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 日起对公司管理的国联安通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
份额,并将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
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原有的基
金份额在开放申购赎回后,全部转换为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 A 类份额。 A 类
和 C 类基金份额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64
申购费率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7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7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 日
1.5%
7 日≤T<30 日
0.75%
30 日≤T<1 年
0.6%
1 年≤T<2 年
0.30%
T≥2 年
0%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 365 天。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
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长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长30日、少于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
于总额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等于或
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30天计算。赎回费的其余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485
申购费率为 0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30 日以下 0.5%
30 日以上(含) 0%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
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包括:
本公司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茅斐
公司网址:www.vip-funds.com 或 www.gtja-allianz.com
代销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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