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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2 09:57:28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4

九、基金收益分配29

十、基金信息披露31

十一、基金费用33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34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6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7

十五、禁止行为39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0

十七、违约责任42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3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44

二十、其他事项45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46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鉴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邮政编码:510620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A座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储蓄存款;办理汇兑;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包括代发工资和社会保障基金、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和代收税款等;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大额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票据;承销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以非牵头行身份参与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牵头组织的银团贷款业务;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吸收对公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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