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2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改事项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发布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改事项的公告》,并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述报纸及网站上发布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改事项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改事项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的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17:00止(以本公告中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收件人:丁青松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1706/1708
联系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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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对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请参见《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2月12日,于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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