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05-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5-08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4】43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2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不设上限。
7、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8、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9、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byfunds.com)。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行业风险,本基金运作特有的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基金代码:000639)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0元人民币。
(六)募集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和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总经理:汪钦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8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275165或0755-83275175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陈坤、梁雪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2、代销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