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6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聚利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次开放只开放赎回业务,不开放申购业务。 本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
求。在此情形下,开放期以管理人届时公告(如有)为准。
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七个开放期,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为本基金本次
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在开放期
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
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赎回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
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2 赎回费率
1、设 Y 为持有期限。 当 Y<7 天时,赎回费率为 1.5%;......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