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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
公告

鉴于养老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根据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632)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并将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下一次更新时就上述销售费率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养老金客户范围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特定申购费率情况

自2018年8月24日起,本公司将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它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仍适用原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原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0.32%

100万元≤M<200万元 0.50% 0.2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0.12%

M≥500万元 1000元/笔 1000元/笔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该业务的具体事宜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若未来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新基金针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认购、申购费率,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仔细阅读并遵循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直销柜台的有关业务规则。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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