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3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00063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2月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1年2月2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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