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0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聚利分级”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聚利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23日,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8日
17:00止。2017年6月1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
的两名计票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聚利A”)持有人
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15,172,590.30份,占权益登记日聚利A总份额的84.14%,出席的中银聚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聚利B”)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1,405,679.10份,
占权益登记日聚利B总份额的66.54%,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纸质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出席的聚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聚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
1,115,172,590.3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聚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聚利A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
同意票所代表的聚利A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聚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受托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出席的聚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聚利B基金份额为521,405,679.10份,
反对票所代表的聚利B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聚利B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聚利
B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聚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受托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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