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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20 10:48:44 股吧网页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0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41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的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2014年6月5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17:

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董莹吉

联系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邮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传真:021-6868067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23日,即在2017年5月23日交易所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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