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2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结果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6月1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发布了《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折算方案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期间聚利B份额(000633)风险提示公告》及《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年化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2016年6月17日为聚利A份额的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内的第一个赎回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在该日办理聚利A份额的赎回业务,2016年6月20日为聚利A份额的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内的第一个申购开放日及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在该日办理聚利A份额的申购和折算业务,根据《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聚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6月20日,折算前,聚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65644元,根据《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折算方案公告》的规定,据此计算的聚利A份额的折算比例为1.02065644;折算后,聚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聚利A份额相应增加至1.02065644份。折算前,聚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52,734,963.66份,折算后,聚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80,677,652.27份。聚利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具体份额以聚利A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6年6月2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聚利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聚利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的规定,在每一个聚利A份额的赎回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聚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2016年6月17日,聚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元,聚利A份额赎回总份额为308,720,417.34份,2016年6月20日,聚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聚利A份额申购总份额为
547,071,056.64份,聚利B份额的份额数为783,639,719.65份。
根据《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聚利A份额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即1,828,492,679.18份,下同)。在每一个聚利A份额的开放期,本基金以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7/3倍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聚利A份额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
对于聚利A份额的申购申请,如果对聚利A份额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聚利A份额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倍聚利B份额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聚利A份额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聚利A份额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聚利A份额的份额余额大于7/3倍聚利B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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