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0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
00063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4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19号文核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6月5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自2014年6月5日开始至2015年12月4日到期。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结束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的聚利B申购、赎回以及聚利A申购等事宜。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聚利A的开放期为2015年12月3日和2015年12月4日,即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满18个月的开放期的两个开放日均为聚利A的赎回开放日,聚利A的赎回开放日只开放聚利A的赎回,不开放聚利A的申购。
(二)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12月4日。聚利B在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开放申购、赎回。同时将对聚利A和聚利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聚利
A和聚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利A和聚利B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三)本基金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包括聚利B的开放期和聚利A的申购期二个阶段。其中自过渡期的第一个工作日(2015年12月7日)起本基金继续开放聚利B的申购赎回,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设定过渡期内聚利B的份额上限为10亿份。
(四)聚利B的开放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聚利B的开放期结束后的聚利B份额余额为基准,决定是否开放聚利A的申购。如果在聚利B开放期结束后,聚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7/3倍的聚利B开放期末的份额余额,则开放聚利A的过渡期申购;如果在聚利B开放期结束后,聚利A的份额余额已经大于或等于7/3倍的聚利B开放期末的份额余额,则不再开放聚利A的过渡期申购,并按聚利A和聚利B两级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原则,对聚利A的份额余额按比例进行强制赎回。是否开放聚利A的申购,聚利A开放申购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过渡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
本公司将陆续发布关于本基金第一个运作期结束后的过渡期安排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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