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8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旗下基金可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现将本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方案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通过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对应资产池的资产特征,来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支付,并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同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限制
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一)投资比例的限制
1、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2、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5、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公司之外的因素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2条和第4条规定比例的,本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6、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其他类别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二)信用等级的限制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2、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应遵守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3、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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