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3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6 只公募基金投资范围
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相应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 6 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产品明细详见附表一),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
正式生效。
涉及增加存托凭证的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基金合同中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内容。
上述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附表二。
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大成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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