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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20 08:14:07 股吧网页版
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财A和恒财B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20

  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财A和恒财B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
5月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发布了《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财A和恒财B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以下简称
"《开放公告》")。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开放办理恒财A、恒财B的赎回业务,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5月16日开放办理恒财
B的申购业务,2016年5月17日、5月18日开放办理恒财A的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恒财A和恒财B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1、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恒财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
125,196,128.55份,恒财B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15,116,413.15份。
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5月16日,恒财B的有效申购申请总份额为131,350,192.69份,2016年5月17日、5月18日,恒财A的有效申 购申请总份额为1,484,918.22份。
2、基金合同规定,如果在开放期赎回业务及恒财B开放期申购业务办理结束后,因恒财B净赎回过多、恒财A赎回过少,致使恒财A份额余额与恒财B份额余额的比例高于7/3,且若届时恒财B基金资产大于等于3000万元,则不再开放恒财A的申购,并按照恒财A的份额余额较恒财B份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7/3倍的要求,对恒财A的份额余额按比例强制赎回,以满足两类基金份额的配比要求。
根据本次恒财A和恒财B的申购赎回申请情况,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具体处理方法,本次开放期内恒财A和恒财B的共同赎回日2016年5月12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5月13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本次恒财A和恒财B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恒财A的份额余额小于7/3倍恒财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3、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5月13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恒财A和恒财B的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投资者可于2016年5月13日(包括该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在各销售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7日对本次恒财B的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9日对本次恒财A的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
4、本次恒财A和恒财B实施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136,561,549.44份,其中,恒财A总份额为3,630,042.88份,恒财B总份额为132,931,506.56份,恒财A与恒财B的份额配比为0.02730762:1。
三、风险提示
1、恒财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恒财A年约定收益率(自
2016年5月19日起开始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2.5%)并非对该收益率的保证。
在极端情况下,如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恒财A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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