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确定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管理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06
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确定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管理费率的公告
根据《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季度对日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分档收取本基金的管理费。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6月6日,2019年6月6日为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第十七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需要确定本季度对日区间【2019年6月6日起(含)至2019年9月6日(不含,下一季度对日)】的管理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
前一年的收益率(R) 适用管理费率M(年)
R<-5% 0
-5%≤R<8% 1.5%
R≥8% 2.5%
R=(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100%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二、季度对日区间的适用管理费率
本季度对日前一年,即2018年6月6日(含)至2019年6月6日(不含)的收益率R为-14.32%,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本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为0%。自2019年6月6日起(含)至2019年9月6日(不含),管理人将按照确定的管理费率计提本季度对日区间应收取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