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7-25 08:26:09 股吧网页版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25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4.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5.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6.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非上市企
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等特点。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用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7.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10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
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二〇一六年七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穆矢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 号文批准,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 年 8 月 12 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
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7%和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33%变更为目前的 51%和 49%。
2006 年 6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
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
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9 年 3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元
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
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穆矢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曾任天津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天津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
津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总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
副行长。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 Leicester 大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理业务
CEO。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同时也是摩根
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Jed Laskowitz
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主修政治)及布鲁克林法学院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环球投资管理方案联席总监。
董事: Michael I. Falcon
学士学位(主修金融)。
曾任摩根资产退休业务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环球投资管理的亚太区行政总裁、亚太区基金业务总监、环球投资管理
营运委员会成员、集团亚太管理团队成员、集团投资管理亚太区营运委员会主席。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陈兵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