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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04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04

   关于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
分条款的公告
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74 号
文核准募集,《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生效。 为了能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决定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为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
合同》 进行相应修改。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 本次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
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0615, 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4568, C 类基金份额基金
代码为 010051。
2、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 C 类基金份额不参加基金
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为 0.25%(年费率),托管费率为 0.08%(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年费率)。
4、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0.01 元。
5、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投
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请遵循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平台的
相关规定。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的
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 本次修改不涉及原《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基金
合同修改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2、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 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fund.com.cn)及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和相关业务公告。
4、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
的规定。
5、 投资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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