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4
关于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
分条款的公告
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74 号
文核准募集,《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生效。 为了能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决定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为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
合同》 进行相应修改。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 本次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
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0615, 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4568, C 类基金份额基金
代码为 010051。
2、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 C 类基金份额不参加基金
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为 0.25%(年费率),托管费率为 0.08%(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年费率)。
4、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0.01 元。
5、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投
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请遵循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平台的
相关规定。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的
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 本次修改不涉及原《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基金
合同修改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2、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 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fund.com.cn)及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和相关业务公告。
4、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
的规定。
5、 投资者可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