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3
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修改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及《长城工资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仅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更新,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征等均未发生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二、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起,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
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对《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更新并在 3 个工作日内披露。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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