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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5
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5-15
根据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
000615( A 类), 004568(B 类),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7 年 5 月 15 日起,平安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基金。
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相关网点及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
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代销机构相关规定。
长城基金将同时在平安银行开通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
关费率及业务规则请遵循本基金最新的《 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起增加 B 类份额,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
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20 日《 证券时报》 上的《 关于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
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 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合同( 2017 年 3 月修订) 》 、 《 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 2017 年 3 月修订) 》 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
客服电话: 95511-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2、长城基金
客服电话: 400-8868-666
公司网站: 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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