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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18 08:51:51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18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4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376号)注册和2014年4月24日《关于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2014]76号),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中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 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
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
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5日生效。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
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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