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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0 07:08:00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20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4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376号)注册和2014年4月24日《关于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2014]76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5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中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第1页共27页
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设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2页共27页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耿馨雅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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