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8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3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4]334 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
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
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4 月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设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注册资本: 21,7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 010) 68779666
传真:( 010) 68779527
股权结构: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 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
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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