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13 08:34:27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大有期货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3 月 13 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有期货”)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大
有期货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
求,经本公司与大有期货协商一致,自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大有期货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大有期货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
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大有期货的规定为准。


基金代

基金全称
申购赎
回业务
定期
定额
投资




是否参
加费率
优惠
1 519091
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开通 开通


参加
2 519158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参加
3 000584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开 参加

4 000903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A 开通 开通


参加
5 005148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E 开通 开通


参加
6 003267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 B 开通 开通


参加
7 009099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 E 开通 开通


参加
8 519152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开通 开通


参加
9 009104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B 开通 开通


参加
10 000973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参加
11 004981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开通 开通


参加
12 007912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开通 开通


参加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
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大有期货接受投资者的
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
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适用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通过大有期货办理定投业务的具体程序
请遵循大有期货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投资者通过大有期货办理基金转换
业务的具体程序请遵循大有期货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大有
期货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大有期货申购上述适用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申购费率折扣不设限制,具体费率折扣以大有期货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
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
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
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大有期货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
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大有期货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大有期货所有。
3、上述申购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大有期货公告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
关业务公告。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365-058
公司网址:http://www.dayouf.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
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