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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30 09:22:46 股吧网页版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30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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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3 月 4 日证监许可[2014]243 号文核准注册。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
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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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设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股权结构: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 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
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
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太
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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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芳女士:董事。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
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
险官。
胡三明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组合经理、合众资产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
理、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
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
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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