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7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的业
务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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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次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的对日(含该日),本基金其他开放期起始日均为前一开放期起始日后6个月的对日(含该日),遇节假日顺延。
(2)本次开放期自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7日,本基金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申购、赎回、转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自2019年6月18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江信基金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在江信基金直销柜台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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