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1-24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最低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80%,共计:11,542,976.86元(每10份最低分配金额0.5803元),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分0.6800元,大于最低分配金额;本次分红总分配金额占可分配利润的93.74%。
■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4年11月2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1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fund.cn,客户服务电话:010-57380999。
②基金代销机构:国盛证券、光大银行、数米基金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4日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