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1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8年12月21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活钱包货币E。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8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8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招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招商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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