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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1 08:32:15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2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7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国泰君安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国泰君安办理指定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是否开通定期定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额投资
A类:000483、B类: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是
000484
A类:000578、C类: 否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9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55 是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94 是
A类:000896、C类: 否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897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与国泰君安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
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本公司及国泰君安的相关规定为准。
2、各基金申购费率及详细情况请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站:www.gtja.com
(二)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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