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3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泰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恒泰证券将增加代销本
公司以下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000574 宝盈新价值混合 A
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574 宝盈新价值混合 C
003715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消费主题混合
投资者可在恒泰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恒泰证券申(认)购等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恒泰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恒泰证券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恒泰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在恒泰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
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