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1 月 14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8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6 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05 月 17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24 年 03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4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54
九、基金的投资 ...... 65
十、基金的业绩 ...... 78
十一、基金的财产 ...... 81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8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93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99
十八、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4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3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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