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发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25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发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充市商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上述代销机构将自2016年11月25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代销机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定投下限 转换业务
广发银行003610南方荣安定期开放混合A不开通不开通
广发银行003611南方荣安定期开放混合C不开通不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000561南方启元债券A100元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000562南方启元债券C100元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003610南方荣安定期开放混合A不开通不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003611南方荣安定期开放混合C不开通不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202108南方润元纯债债券A100元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202109南方润元纯债债券B100元不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202110南方润元纯债债券C100元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202303南方理财14天债券A不开通不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202304南方理财14天债券B不开通不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202305南方理财60天债券A不开通不开通
南充市商业银行202306南方理财60天债券B不开通不开通
从2016年11月25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上述代销机构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上述代
销机构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
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
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银行客服电话:400-830-8003
广发银行网址:www.cgbchina.com.cn
南充市商业银行客服电话:400-16-96869
南充市商业银行网址:www.cgnb.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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