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6
关于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费率及投资范围增加 存托凭证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20 年 12 月 18 日起,降低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托管费费率、明确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等,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同时,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告公司住所的变更事项,本次同步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降低基金托管费费率的方案
自 2020 年 12 月 18 日起,本基金的托管费费率由 0.20%/年调整为 0.10%/年。
二、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
明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中包含存托凭证,同时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限制、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以及估值等相关内容。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降低托管费费率以及调整投资范围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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