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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6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微 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含)起,微众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产品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基金产品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微众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
业务,并在下述基金开放期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申购起点 定投起点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定投
(元) (元)
中加纯债一年 A 类:000552
C 类:000553
中加纯债债券 000914 10.00 开通 10.00
中加丰润纯债债 A 类:002881
券 C 类:002882
中加科丰价值精 008356
选混合
注: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有关基金开放申赎的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报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网址:www.webank.com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
本公司网站:http://www.bobbns.com
三、重要提示
1、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2、本次定投金额起点设置仅针对该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具体申购及定投业务规则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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