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
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广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550;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4]126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广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正式生效。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对《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改。
一、广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情况
针对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本公司拟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表述进行修改,主要涉及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的相关内容。
原表述: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80% 中证全债指数×20%。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2、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 300 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中证全债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
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80%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10%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沪深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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