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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5 09:44:52 股吧网页版
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5

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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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1 月 29 日证监许
[2014]179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
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
合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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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
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美
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 公司法》 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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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
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 年 9 月出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
2018 年 4 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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