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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5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暂停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银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暂停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海银基金的基金开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登记、变更交易账户、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转托管转入等业务。
已通过海银基金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托管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对处于封闭期内或设置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或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通过海银基金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托管转出业务。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址: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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