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5 09:10:24 股吧网页版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5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4】116 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低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时,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日)本基金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人须注意,这并不代表基金的收益保证,即本基金存在上述收益率低于该数值甚至为负的可能性。

与一般基金不同,本基金成立满一年后的管理费率是无法预先确定的,每个季度的管理费率是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规则,按照“对称上下浮动”的原则进行浮动的。
投资者必须注意,由于每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认、申购日期以及赎回日期不同,其个人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如果小于业绩考核周期(每个季度对日之前连续一年),就会导致其投资收益与业绩考核周期内的投资收益不一致,但根据合同约定的方法确定的下一个季度适用的管理费率一律按照既定的业绩考核周期进行判定并收取。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高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小数点后位数相同)时,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日)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0%年费率计提;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等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时,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日)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低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时,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日)本基金将不收取管理费。由于市场的短期波动,基金在该季度内的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存在不能超越该日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 录

一、前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39
七、基金备案......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3
九、基金的投资......52
十、基金的财产......63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64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69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7……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