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29 07:39:4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国金基金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29

   关于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国金基金旗下基金销售机构

的公告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9 年 8 月 29 日

起在盈米基金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

申购、赎回是否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 是否开通

基金转换

1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00 是是否

2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155 是是是

3 国金量化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6189 是否是

4 国金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000540 是是是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自 2019 年 8 月 29 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可以参加盈米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参与优惠的基金名称、优惠标准、优惠活动期限以盈

米基金公示信息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盈米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盈米基金公示信息为准。如盈米基金对开通定投的基金,以及每期最低申购金额有调整或有其他规定,以盈米基金

的规定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