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13 09:09:14 股吧网页版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3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七月

重要提示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9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 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2月27日正式 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 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购买本基 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 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也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2022年第3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除非另有 说明,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10月31日。本次招募说明书仅对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7月12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5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7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1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3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134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35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