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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6-28 15:30:48 股吧网页版
关于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方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04

  关于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东方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4年3月4日起,新增委托东方证券销售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以下简称“本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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