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9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1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4】95 号文注
册。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
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
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的基金产品。
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一般债券基金,也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
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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