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7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富A和恒富B开放赎回
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富恒富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5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3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2017年4月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富恒富分级债券A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50100050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否否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是是
2 开放期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以“18个月分级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为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至其18个月的对日,本次分级运作周期的到期日为2017年3月30日。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每18个月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恒富
A和恒富B的开放期的规定:2017年4月5日开放办理恒富A、恒富B的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开放期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恒富A和恒富B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开放期内,恒富A和恒富B采用“未知价”原则,即恒富A和恒富B的赎回价格
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期内恒富A和恒富B的共同赎回日2017年4月5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17年4月6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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