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16
关于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如下: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简称:长安产业精选混合A,基金代码:000496)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1.00%
M≥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75%
30天≤Y<365天 0.5%
365天≤Y<730天 0.25%
0.00%
Y≥730天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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