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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19 16:54:37 股吧网页版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12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公告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自2015年8月12日起开通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投资者可通过关注“长安基金微理财”(微信号:CAFUNDS4008209688)并绑定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下述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除长安货币B(基金代码:740602)外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二、适用业务范围
1、开户业务。
2、净值查询、账户查询等查询业务。
3、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交易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三、适用投资者:
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个人客户(包括直销、代销),客户进行长安基金官方微信账户绑定后即可通过长安基金官方微信办理相应业务。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开通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业务前应认真阅读《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身份验证协议》,了解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特有风险,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信息。
2、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及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官方网站:http://www.changanfunds.com;客服热线:400-820-
9688(免长途通话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详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基金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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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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