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
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
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相关事
项提示如下:
1.自然人客户:若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15位)、身份证过有效期或者存在其
他身份证件信息错误(姓名含非法字符、身份证号不规范、证件类型不准确)的情形,请您持当
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2. 非自然人客户:如您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或经办人、法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机构负责人、受益所有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请持新版营业执
照或前述人员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
信息,以免影响交易。
3.若您身份基本信息缺失、无效的,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应完善、更新身份基本信息。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对身份信息错误、缺失、无效、不准确或未在合
理期限内补充完善的账户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为确保基金账户的正常使
用,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4.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请投资者在税收居民国
(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等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本公司,以配合本
公司完成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官网(www.cafund.com)、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基金微理财”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688)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附:
1. 自然人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居民来
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外国护照等。
2. 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范围
自然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出生日期、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工
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
非自然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依法设立或经营的证照类型、号码和
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姓名、身份证件或
者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
件类型、号码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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