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不法分子假冒“长安基金”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0

关于不法分子假冒“长安基金”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
2023-10-10
近期,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本公司及工作人
员名义,通过电话、 QQ 群、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培训退费服务,并提供非法网址链接诱骗
投资者下载 APP 后进行充值,谋取非法利益。为此,本公司特发布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法定名称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唯一官方网址为:
www.changanfunds.com/index.html。本公司设有微信订阅号:长安基金(微信号
ChanganFunds),及微信服务号:长安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CAFUNDS4008209688)。本公
司暂无官方 APP。
二、本公司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规范经营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从未与任何
机构或个人开展“培训退费”等业务,所有“培训退费”活动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对此类
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者相关招募说明书或公告明
示的且有销售资格的机构办理。
四、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本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688 进行咨询或举报。
五、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提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