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3
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0月22日证监许可[2013]1329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对是否投资本基金做出独立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本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三年,发起份额持有期限已满三年,发起份额持有人已全部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大额申购、赎回等其他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
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0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1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5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8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59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62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63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0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79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8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9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1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6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8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20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9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140
第一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