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1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于
2023年8月1日起在中国人寿开通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
动,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000496;C:002071
长安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012688;C:012689
长安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016345;C:016346
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740001;C:016579
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004907;E:012618
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005345;E:012714
长安泓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004897;C:004898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740101;C:017040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740601;B:740602
长安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013513;C:013514
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001657;C:016796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001281;C:002072
长安鑫瑞科技先锋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01189……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