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5
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第七期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告
1.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其基金合同约定,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进入本基金第七期运作期运作。
2.本基金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办理申购、赎回业 务。
3.本基金的第七期开放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本基金的第七期开放期内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基金在第七期开放期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办理E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E,基金代码为000488。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 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用。
5.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为三个月,本基金在运作期 内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第七期运作期起始日为2021年1月 30日,本期运作期期满日为2021年4月29日,运作期共90天。
6.根据对市场利率及投资工具风险收益的综合评估,本基金在第七期运作期内投资于法 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现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 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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